Thursday, November 12, 2009

《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兼霹雳州宣传秘书黄家和律师于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在霹雳州行动党总部新闻发布会上所发表的声明:

(怡保12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揭露,霹雳州国阵已经早在今年4月同意实行《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典当霹雳州子民的利益!

也是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的黄家和今天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去年霹雳州民联政府在州议会中的答复显示,基于保障州子民的利益,霹雳州民联政府拒绝接纳以及落实由国阵联邦政府在2007年7月通过、并在同年8月30日获得在宪报上颁布的《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

黄氏说,在该法令的实行下,州内的废料处理,包括任何公共地方的清洁工作、家居垃圾处理、沟渠清理、野草割剪等原本在地方政府范围内的工作,将会交由在法令下成立的废料处理机构全权处理,而任何其他机构包括地方政府或者人士在没有获得该法定机构的准证下进行废料处理,将会面对法令下的罚款。

黄氏表示,目前大马半岛只有3家公司,也就是E Idaman Sdn Bhd, Alam Flora Sdn Bhd 以及Southern Waste Management Sdn Bhd获得经营权,垄断整个固体废料处理服务。在这个情况下,霹雳州地方政府原有的承包商将必须向E Idaman Sdn Bhd注册以及投标合约,而地方政府本身也必须将原有垃圾罗里等工具变卖给它们,当中肯定蒙受不小的损失。

“在这个情况下,整个固体废料服务将由完全朋党公司垄断以及操控,而民选议员以及市议员对于任何没有表现的承包商却不再拥有任何的鞭挞以及决定权。届时,地方政府必须付钱给垄断服务的公司,必须承担费用的提高务必在所难免,如果地方政府财务无法负荷,最终将转移到人民的身上,而甚至人民要求任何形式的‘分工合作’Gotong Royong运动,也不再是免费的。这显示国阵再度将朋党的利益凌驾人民利益至上。”

黄氏说,整个概念是如其的荒谬,法令全面的落实将会使到地方政府的责任完全由私营公司取代。更加严重的是,在该法令第30条文下,可能被征收费用的对象包括任何地方政府以及任何人士,所以人民日后可能在缴纳门牌税的同时还必须承担额外的废料处理费用,成为第2个英达丽水排污费。

黄氏表示,据他了解,由于国阵要落实这项法令,所有的地方政府承包商已经开始不能向地方政府提出任何的投标,在2009年只剩下1个半月的时间,投标程序是否能够完成并确保2010年所有地方政府承包商如常提供服务将是一大疑问。

“虽然有消息指出霹雳州国阵暂时还没有真正签署固体废料合约,但是在国阵州行政议会同意落实该法令后,法令的落实已经是时间上的问题。黄氏抨击道,在夺权后的9个月来,国阵不但没有延续永久地契、以地养校等政策,反而妄顾州子民利益在夺权后接纳《2007年固体废料及清洁管理法令》,令人失望!”


民主行动党
桂和区州议员
黄家和律师
2009年11月12日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非常感谢政府建廉价屋让贫穷人实得起廉价屋.但政府可有想过申请廉价者用来赚钱吗?想必马来西亚高宫人员不会从廉价屋出身嘛!看来是看不出住廉价屋的苦处.往往每个地方的廉价屋都有外劳居住.想必是政府怕外劳太幸苦了.所以建更多廉价屋让他们住得好一点.还是申请廉价者太穷了所以让那些申请得到廉价屋出租给那些外劳.如果这一却是政府苦心.那人民会非常感谢政府让申请廉价屋拿来赚钱.如果不是那就请问在马来西亚内可在那个部门投诉呢?而且住在廉价屋的人们投诉会受理吗?在槟城有MPPP部门崴省有MPSP这二个部门.如果去问他们工作人员.说那处是可以投诉用廉价屋来廉钱的事件处理处.我想答案是一个(不知道呢)有些还会叫您问这个问那个.如果政府真正是没有想过让人民投诉的话.那就请政府高抬贵手别让贫穷人民过得太幸苦.别让我们贫穷人民住得太没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