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26, 2008

州土地被批准给国阵成员党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兼民联后座议员俱乐部秘书黄家和律师于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在霹雳州议会所发表的新闻稿(1):

(怡保26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今天表示,前朝政府将州土地批准给政党是违背人民委托的做法,根本就是监守自盗。

继作天在辩论苏丹御词时已经揭露前朝州行政议会以50%地价折扣将土地批准给江沙巫统区部后,黄家和(桂和区)今天再次通过口头询问,要求州政府列出前朝政府所批准给全部政党的土地、以及从中所给于地税的折扣。

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尼查在回答时透露,获得州土地的包括巫统、马华以及民政党的区部,一些地价更获得50%的折扣。

也是民联后座议员俱乐部秘书的黄家和律师对于有这样多的州土地被批准给国阵成员党表示震惊。黄氏说,民主制度的意义在于“人民当家作主”,在获得人民的委托后,前朝行政议会所应该关注的是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本身的利益。

黄氏表示,州土地被批准于政党的做法是十分不应该的,在另一方面,州内还有许多人民没有拥有本身的土地和真正属于本身的住所、许多农民也耕者无其田而面对迫迁的问题,这才是作为政府所应该关注的。

“竟然还有巫统的在野党议员在议会混乱中的情况下表示政治人物也是人民的一部分,这类的言论根本是厚颜无耻,明显的巫统的议员不知道人民委托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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