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09, 2009

当法律不再是法律的时候。。。

当法律不再是法律的时候。。。

我们念法律,是因为相信法律可以带来公平、公正以及公义。古希腊象征法律精神的西弥斯(Themis)正义女神,就是左手拿着神圣的天平,象征着权衡和平等、右手拿着宝剑,象征着裁决和力量、眼睛被布蒙着,象征绝对的公正无私。

自今年2月5日国阵在霹雳州发动政变以来,法律的精神已经被掌握强权者糟蹋得荡然无存。
在霹雳州政变之前,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在接获九洞、美冷以及章吉遮令州议员的辞职信后,宣布3个州议席悬空,并通知选举委员会进行补选事宜。但是,选委会却宣布辞职信没有效、并拒绝进行任何补选。在宪法下,选委会作为一个独立机构,角色原本就只是根据指示处理选举事宜,但是现在却打破过去52年来不曾经发生过的先例,夺取议长以及法庭的权力,裁决3个州议员辞职没有效。这就使国阵的法律。

霹雳州宪法下规定州务大臣在失去大部分议员信任的时候必须辞职,而之前的《斯蒂芬卡隆宁甘》一案曾经裁决大臣是否获得议员信任的课题必须通过正式的州议会会议表决。但是,在没有召开任何的紧急州议会、通过任何对于民联原任州务大臣尼查不信任的动议下,国阵的赞比里在纳吉于布城召开的记者会表示国阵拥有31名州议员支持过后,就在苏丹面前宣誓成为新的州务大臣,使到霹雳州同时出现两个州务大臣。

无论尼查对垒赞比里的法庭裁决如何,在裁决之前赞比里已经自居为合法的州务大臣,领取州务大臣薪金与津贴、享有州务大臣的权力以及福利,因为在国阵的诠译的法律下,无论情况是多么地受到质疑、多么地模糊,赞比里就是合法的大臣。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在同一个月,霹雳州议长西华古玛在接获笔者的书面投诉、召开听证会调查赞比里以及其它6名国阵行政议员就违反宪法一事,并发出分别12个月以及6个月的议会禁足令的时候,国阵就指西华古玛的禁足令不合法,赞比里等7人尚可以自由出席州议会。另一边霜,国阵的国会议长班迪卡向哥宾星发出长达1年的禁足令,却是合适、合情、合理、合法。这就使国阵的法律。

到了3月3日,霹雳州州议员在接获议长西华古玛的通知出席紧急州议会解决霹雳州宪法危机后,州秘书阿都拉曼却把州政府大厦大门关上,并招来比议员人数多10倍的警队以及联邦后备队阻挡民联议员的去路。虽然刑事法典第124条文表明任何人士不可以阻止立法议员进入州议会,但是虽然民联针对州秘书以及违法行为作出投报,但是至今却没有任何下文,看似州秘书以及警方的做法没有违反法律。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在不得其门而入后,议长宣布303州议会被迫在民主之树下进行,并通过了包括解散州议会在内的3项议案。303议会拥有合法的议长、拥有足够的法定人数,但是国阵还是说会议不合法。不用给任何理由,因为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接下来由笔者作为主席的州公共账目委员会也召开听证会,确保州政府的公款在政治危机下会获得妥善处理。在第一天听证会接近结算的时候,原被传召的赞比里通过文告指责听证会不合法,因为听证会是在州议会休会期间举行。虽然议会常规清楚表明公账会必须在州议会期间才能开会,但是赞比里却公告他才是对的,因为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议长在州议会里的权限是最大的,无论议长的决定是对还是不合理,在会议厅里头的议员都必须听从,决定不容任何机构包括法庭的质疑。来到5月7日的州议会,赞比里等7人可以不听从议长吁令离开会议厅的指示,坚持留在会议厅里面,并在议长还坐在议长席的时候、运用原任副议长许月凤举行“州议会里面的州议会”,在一片混乱、狼狈及马虎的情况下公告国阵已经推翻西华古玛、委任甘尼申为议长,并撤换3个委员会成员,再将西华古玛强硬拖出议会厅。在当天过后,甘尼申就被认为是议长、可以享有议长的福利以及权力。这就是国阵的法律。

有人说,如果国阵不能在11月间通过2010年的财政预算案,整个州政府将会瘫痪,国阵将没有选择而必需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但是, 2010年州财政预算案根本不可能不能获得通过,因为国阵就是法律。在法律已经不再是法律的时候,难道国阵不可以在财政预算案被提呈到州议会前就公告天下州预算案已经获得通过?谁会说国阵的宣布是不合法的?

我们不能确定瘟疫的施虐、家庭伦理反常、天灾不断发生等迹象是不是世界末日即将到来的先兆;但是当法律不再是法律的时候,肯定就是民主法治沦陷的开始。看来,在霹雳州,西弥斯正义女神已经被国阵的天平压得体无完肤。


黄家和律师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
2009年9月6日

Saturday, August 29, 2009

甘尼申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是合法议长

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于2009年8月30日(星期六)在怡保所发表的文告:

(怡保30日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今天表示,拿督甘尼申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是霹雳州议会合法的议长,绝对没有权力向霹雳州州议员发出任何的指示。

也是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的黄家和今天在一篇文告中表示,这几天民联州议员都陆续收到拿督甘尼申以议长身份发出的信函,声称他本身已经在5月7日的州议会上获推选为州议长,并指示州议员不需要听从原任议长西华古玛的任何指示。

黄氏表示,在5月7日的州议会上,民联议长西华古玛由始至终都坐在议长位置上,但是在议会还没有正式开始前国阵议员就围在一旁,如同儿戏般地进行“州议会中的小型州议会”,并声称已经推选甘尼申为新任议长,完全罔顾霹雳州宪法及议会常规。

黄氏说,试问在原任议长西华古玛还正在位置上、由被议长禁止进入州议会的原任副议长许月凤越俎代庖主持的5月7日的整个“推翻议长”以及“推选议长”议程,如何可以被说成是合法呢?

黄氏表示,再加上律师公会同时也在8月12日证实甘尼申直至8月11的时候还是活跃的执业律师、拥有执业律师执照,已经丧失了任何成为议长的资格。有鉴于此,在任何的情况下,甘尼申都不是合法的议长,不能够再以霹雳州议长自居。

民主行动党

Tuesday, August 18, 2009

Bar Council Statement on the Status of Rohaizta Othman

In response to inquiries from the media, we wish to clarify Rohaizat Othman's status as an advocate and solicitor.

The Advocates and Solicitors Disciplinary Board struck Rohaizat Othman off the Roll of Advocates and Solicitors on 7 March 2008 after he was found guilty of misconduct. The Disciplinary Board's decision arose from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omplaint lodged against Rohaizat Othman by the purchaser of a piece of real property. According to the complaint, Rohaizat Othman failed to refund almost RM 161,000 to the complainant after the transaction was aborted.


Rohaizat Othman appealed against the decision of the Disciplinary Board to the High Court, and the appeal was dismissed on 12 August 2009. He is therefore legally disqualified from practising as an advocate and solicitor.

The finding of misconduct is personal to Rohaizat Othman, as the Disciplinary Board would not hold a lawyer liable for the actions of his/her law partner(s).


George Varughese
Secretary
Malaysian Bar

Saturday, August 15, 2009

My Chinese Statement on OTK vs KDSB which was not puclished by some Press on the reason it is "pending court action" --- hurrr?!?

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兼桂和区州议员黄家和律师于2009年8月13日(星期四)在怡保所发表的声明:

(怡保13日讯)民主行动党霹雳州宣传秘书黄家和律师表示,反贪污委员会应该针对巴生港口自贸区主要承包商Kuala Dimensi总执行长张庆信声称曾经在马华现任总会长拿督斯里翁诗杰的要求下给于马华1000万令吉捐款的事件做出调查,以让真相水落石出。

也是民主行动党桂和区州议员的黄家和表示对于张庆信的揭露深表震惊,而翁诗杰在否认指责的同时也有必要给于他与张庆信、以及Kuala Dimensi之间的关系作出完整的交代,理清当中所引发的疑问。

“如果翁诗杰否认马华曾经接受过张庆信1000令吉的捐献、而张庆信却坚持拥有证人见证整个现钱捐款过程,最近在调查雪兰莪民联政府拨款显得异常有效率的反贪污委员会应该自行介入调查,让人民知道究竟谁在散慌、并对付任何涉及不当行径的人士。”

另一方面,黄氏也对总警长拿督斯里慕沙哈山表示将引用煽动法令调查社青团总团长陆兆福深表不满。黄氏说,陆兆福已经向警察报案表示否认曾经发表过侮辱霹雳州王储的言论,但是慕沙哈山却坚持调查陆兆福,再度显示出他是作为国阵打击民联的工具。

民主行动党

Thursday, August 13, 2009

LKS at Seminar

LKS: BN is all out to destroy everyone in Selangor...

Attending Seminar Memperkukuhkan Pakatan Rakyat

I m now attending Seminar Memperkukuhkan Pakatan Rakyat now in Tropicana Club, PJ. Anwar had just delivered his keynote address and Hadi is now speaking...

Thursday, July 23, 2009

Setting up of Teoh Beng Hock Trust Fund

Fund name: “TEOH BENG HOCK TRUST FUND”

Purpose: To look after living, medical, education and other financial needs of the unborn child of late Sdr Teoh Beng Hock.

Bank account: Public Bank (Cawangan Sri Kembangan) A/C No.: 3154 127 533

This is the ONLY trust fund set up for the welfare of Sdr Teoh’s unborn child. The family has not given consent for the setting up of any other fund for this purpose.